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年内收官,社保减收倒逼全国
在崭新的2020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迎来了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我们肩负着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完成的使命,同时国资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任务也刻不容缓。岁末之际,全国已有多家省份成功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统支,虽然各地实施的形式多样,但在疫情的影响下,改革的步伐并未停滞不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的董登新所长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疫情给改革进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同样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需要在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快全国统筹的步伐,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在不同地区之间实现平衡发展。自多个省份在2017年出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紧张的情况以来,中央一直强调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大局。
真正的省级统筹意味着在省级层面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即养老金的缴费和发放都由省负责。由于各级对养老金的责任认定不同,提高统筹层次的积极性并不高涨,这成为实现省级统筹面临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一些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这一问题更为显著。尽管广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度和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地级市统筹”。
除了责任认定外,费率统一也是省级统筹的另一难点。尽管人社部对此有明确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并未严格执行。例如,广东和江苏两省在调整单位缴费比例和统一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使得不同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差异,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今年疫情的冲击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产生了重大影响。人社部的减免政策虽然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同时也使得一些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对财政的依赖度增加。对此,张盈华研究员认为,我们应该在完成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加快全国统筹的步伐,以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7月28日,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的通知再次强调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重要性,并再次强调了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紧迫性。孙永勇副教授表示,虽然中央调剂制度是实现全国范围内资金统筹使用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全国范围内实现统收统支仍面临一定难度。我们需要继续努力,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确保每一位参保人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这不仅是一项社会责任,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将为我们国家的稳定与繁荣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