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保险公司打官司案例

健康保险 2025-09-08 04:12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保险纠纷案件的裁判往往围绕投保人告知义务、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争议展开,以下是典型案例及裁判要点分析:

一、投保人告知义务边界

1. 非专业认知标准:顾某投保重疾险后确诊甲状腺癌,法院认为其作为非专业人员无法判断超声检查异常与癌症的关联性,且保险公司未证明其"明知健康问题",判决赔付90万元。

2. "重要事实"认定:根据《保险法》第16条,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明确询问且投保人明知的、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事实,概括性询问(如"其他检查异常")无效。

3.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丧失解除权,必须理赔。

二、保险人责任认定

  • 代签名追认:王某虽由业务员代签投保书,但连续5年缴纳保费的行为被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法院驳回其退费请求。
  • 免责条款说明义务:李先生确诊早期癌症遭拒赔,法院强调保险公司需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否则条款无效。
  • 新冠险理赔争议:张先生确诊新冠后,太平财险未履行现场查勘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其赔付。
  • 三、诉讼实务要点

    1. 证据保留:需保存投保时的健康告知记录、保险条款说明录音等。

    2. 起诉状规范:应明确列明上诉人信息、诉讼请求及理由(如要求撤销拒赔决定)。

    3. 时效把握:保险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不得再以未告知为由拒赔。

    司法实践中,法院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合理期待,近80%保险诉讼以保险公司败诉告终。建议纠纷发生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类似判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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