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6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化与完善成为了重要的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我们提出了以下六大改革方案。
我们将深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改革。个人账户的核心在于建立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之间的紧密联系。我们坚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并鼓励所有职工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缴费。面对退休人员预期寿命延长的问题,我们将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同时完善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政策,以确保每位参保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我们还将推动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这需要我们全面考虑制度设计以及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等因素,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统筹工作,以便更好地调剂基金余缺。
为了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我们将积极拓宽基金的投资渠道。我们将推进基金的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确保基金的稳健增值。我们计划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这一比例在2020年将达到30%,更多的资金将被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部分国有资本也将被划转,以进一步充实社保基金。
延迟退休年龄也是我们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在综合考虑我国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变化趋势以及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将出台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我们也将适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年龄,以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健发展。
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我们将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以鼓励职工参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也将进一步扩大,这将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选择。
为了确保基本养老金的合理性,我们将建立基本养老金的合理增长机制。基本养老金的水平将以职工和居民收入为基础进行确定,并建立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的正常调整机制。这样,我们可以确保广大职工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为他们的未来生活提供更多的安心和保障。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为他们的未来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