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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参保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通知
亲爱的市本级参保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朋友们:
你们好!我们深知每一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的辛勤付出,你们是这个城市的活力源泉。在此,我们诚挚地向你们传达关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重要通知。
根据省皖政〔2019〕70号文件的规定,每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都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者与受益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对于2019年7月至12月的保险费,我们提醒尚未缴纳的朋友们,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抓紧办理,确保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缴纳。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们将调整缴费年度规则。每年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缴清。我们希望每一位参保者都能珍惜每一次缴费的机会,认真对待养老保险的缴纳工作。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你们未来的养老待遇,更可能影响到你们的退休计划。
我们的服务始终与你们同在。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你们都可以前来我们的办公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19号窗口,办理缴费及其他相关手续。
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直关注着每一位参保者的需求,我们将尽全力为你们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你们的未来保驾护航。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养老保险是保障你们未来生活的重要一环。请你们务必及时缴纳保险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也请你们向身边的朋友、同事传达这一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重视养老保险的缴纳工作。
祝愿每一位市本级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生活愉快、事业有成!
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5日
注:我们深知每一位参保者的时间都非常宝贵,我们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你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希望每一位参保者都能积极配合,共同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险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