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这些事你要知道
【震撼新闻】芮城县创举,首例补充养老保险成功参保!全面了解,不错过任何细节
随着新年钟声的响起,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与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迎来了振奋人心的一刻。张伟妮,这位勇敢的新年首户,成功为公公和婆婆办理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业务,并顺利完成了缴费。这一里程碑式的标志着山西省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于2021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开启了为广大民众带来更多福利的新篇章。据统计,仅在新年的第一天上午,就有五户家庭通过各种缴费渠道完成了这一重要步骤。
这一创新性的保险制度立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那么,这种补充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基本养老保险有何异同?如何为家中的长辈选购?参保有哪些限制?山西晚报记者为您一一解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只要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补充养老保险则需要达到更高的年龄和缴费要求。对于想要享受补充保险待遇的居民,必须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换句话说,只有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才有资格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未满60岁的参保居民,需要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年后才能开始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这两种保险的缴费档次也有所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从2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十个档次,根据所选档次提供相应的补贴。而补充养老保险则更加精简,分为从200元到5000元的五个档次,补贴力度更大。对于距离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逐年缴纳至规定的年龄限制,而补充养老保险则须逐年缴纳至65周岁。任何补缴都无法享受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在2021年1月1日年满65周岁并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他们无需额外缴费,可以直接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补贴。他们如有补缴保险费的意愿,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
这两种保险基金均由个人缴费、补贴、集体补助以及社会资助组成。对于城乡居民来说,他们的养老保险待遇是根据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来计算的,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总额越高,养老保险待遇也就越高。以最低和最高缴费档次为例,到65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的总额差距可能达到数千元。
山西省更是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子女,将在各种社会评价、公益岗位安排以及家庭利益分配等方面得到优先考虑或倾斜。而对于那些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督促或起诉。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为广大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和保障。这是一个关乎每个家庭未来的重要决策,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参与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新时代,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