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保险知识 2021-03-27 19:44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2月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辽宁省失业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月1日起对沈阳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40元调整到984元。

Copyright © 2019-2025 www.toubaow.com 投保网【网上买保险】 版权所有 Power by

保险知识,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意外保险,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车辆保险,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