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 5月1日起临时下调为1

保险知识 2021-03-27 20:18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商报讯 (记者 鲍云洁 通讯员 任社)记者昨日从我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全市失业费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调,由1.5%降为1%。本次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本次费率下调后,预计每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3亿元。

  2015年1月起,我市失业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下调0.5%。2015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4.6亿元。今年一季度共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负1.79亿元,其中用人单位1.21亿元,个人0.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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