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或将建立中医医保支付制度 缩小与西医差距
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邵怡 文/图)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医学资源,《河南省中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中医药法规,是推进中医药发展的重要依据。《条例》自199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和促进中医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6月12日下午,河南省人大召开了《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听取了近年来我省中医发展的情况,对我省未来中医工作进行了讨论,同时根据座谈会反映的情况对即将于明天开始的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部署。
今年我省财政中医投入近亿元 中医治疗艾滋病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省财政中医专项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尤其是近年来实现大幅增长,从2012年的不足4000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9950万元。
此外,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院区和康复院区项目、河南省中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综合楼项目等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其中,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经验在全国推广。同时我省还建成2个省重点实验室和一批国家中医药重点实验室。
目前我省建成了国家名老中医工作室42个,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8个,拥有全国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2个。师承教育和专业博士、硕士学位实现了对接。
未来将建立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制度
省中医管理局副局长张健锋表示,下一步我省的中医工作还有很长的改革之路要走。他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市和县区要成立中医管理局,确保每个地市中医管理部门至少3名工作人员,每个县区中医管理部门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将全面破除以药补医,医院因此而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补偿,20%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偿。张健锋还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制度和补偿机制。
同时张健锋指出,在医改政策制度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和尊重中医药发展规律,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生化医改中的作用。要坚持中医与西医同部署,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此外,还要逐步缩小中西医之间的投入差距,落实各级政府至少建好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规范执业、特色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
据悉,本次《河南省中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将于明天开始,检查工作持续到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