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战略背景下,新能源专属车险将改变行
新能源专属时代终于来了!经过数月征求意见,业内期待已久的车和基准表终于落地。
12月14日,中国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试行)》(以下简称“专属条款”)。同一天,中国精算师协会也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以下简称“基准保费表”)。随着专属条款和基准保费表的下发,几百万主期盼已久的专属车险也将指日可待。
专属条款的颁布,一方面在保持车险保费基本不变的背景下,继续实施减费让利策略。另一方面,将打破行业承保新能源车所适用的条款与实际风险不匹配的困局。相较于现行车险综改的基准保费,专属条款新能源车的基准保费将有小幅下降,大致为0.8%。新能源车市场预计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量,为车险市场带来新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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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条款终落地,几大亮点盘一盘
相较今年8月中保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此次专属条款总体来看并未做出重大改动,主要变化在于将用于营业性的新能源车所发生的维修、保养、改装等情况予以免责,突出对私家车车主的保障、统筹考虑保险公司的盈利情况,在保险责任和附加险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设计。同时还明确了新能源车专属保障范围和免除责任。
具体来看:
在保险责任上,主险责任进行了升级,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风险。其中,专属条款突出了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如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等。这让新能源车险既能保障车辆自身的损失,又能保障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尤其是在主条款中将电池系统问题、起火燃烧等风险都囊括进来;
在保障范围上,专属条款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升级优化传统车险的内涵与外延,增强了条款的适用性、针对性;
在条款开发上,专属条款既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专属条款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了《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
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专属条款开发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进一步分散风险。
据悉,混动、纯电、燃料电池车的新单及续保的新能源车将统一适用该条款,但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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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车险将引发行业发生几大变化
整体来看,专属条款落地后将对于财险市场带来几大变化:
打破行业新能源车与实际风险不匹配局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将达到汽车总销量的20%;到2035年,纯电动车成为新车主流。尽管目前新能源车的保有量节节攀升,但由于一直沿用燃油车车险条款,使得近两年新能源车与传统车险采用相同条款导致赔付居高不下。同时,新能源汽车区别于传统车的核心技术即是“三电”(即: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在传统车险中,并不能体现这些核心部件,因此在中经常会产生纠纷。
中信建投分析认为,专属条款的颁布,一方面保持车险保费基本不变的背景下,继续实施减费让利的策略;另一方面,也将通过规范新能源车专属条款,打破行业承保新能源车所适用的条款与实际风险不匹配的困局。本次规范承保责任后,预计各公司将加大新能源车的投放以获取负债现金流所形成的“浮存金”收入。同时,专属条款新增的附加险,可提升险企承保的件均保费,同时也将考验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和销售能力,特别是具备渠道话语权、线下网络驻点资源更丰富的大型上市险企会更为受益。
保险公司赔付率带来一定承压。从监管层方面来看,新能源车险改革主要目标是“保证市场整体不涨费、多数消费者不涨价”,开发新能源汽车专属条款,测算新能源汽车纯风险,基于创新型车险销售平台压缩附加费用率,对费率定期回溯、形成费率常态化调整机制。与当前所实施的车险综改下的条款相比,专属条款更加贴合新能源车的风险属性,但因电池及起火风险的发生率较高,预计将对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带来压力。同时,由于保险责任增加了多种附加险和明确了相关除外责任等,也将对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带来改善空间。
此外,目前来看,由于新能源车受总体保有量小、车型迭代快、产业化时间短、潜在风险尚未完全显现等因素影响,保险行业掌握新能源车的承保理赔数据还十分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车险风险保费的测算。
新能源车市场马太效应依然明显。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吸引着产业链上诸多企业布局,进入车险市场成为众多新能源车企的目标。如()成立众诚汽车保险公司、小鹏汽车成立广州小鹏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此外,一些有先见的传统龙头险企也纷纷发力汽车产业。经过多年努力,()已构建强大的汽车生态圈经营能力覆盖了汽车产业链全部环节,形成了“数据+金融+服务+内容”四大能力,覆盖汽车产业链全部环节。前不久,财险一哥()与()签署协议,双方将在行业标准制定、新能源汽车保险业务、渠道和人员共享、大数据等方面开展合作。可见,各大险企在市场话语权、资本充足率、线下服务能力供给、定价经验与数据积累等方面,均有较强的领先优势。
相较于传统车险,新能源车的整体费率若下降0.8%,这将给本来市场规模不大、经营能力欠佳、数据积累不足的中小险企,进一步带来业务经营能力的挑战。同时,因新能源车折旧率提升,未来新能源车的续期保费下滑幅度将更大。预计,新能源车市场将呈现传统燃油车市场类似“强者恒强”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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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的源头创新与协同创新
由于我国缺乏历史数据和过往经验,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一直缺位。此次专属条款的颁布,我们也应看到,跨行业的数据流转、定价方式的革新、保险产品变化、自动驾驶技术的演变等新技术也会带来新问题,对于传统险企的车险业务带来新挑战。行业人士认为,我国保险行业需要对相关专属保险产品进行深入研究、推出并引进,可以借览海外新能源车险经验。
首先,专属险种要从防范风险出发。一是从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的风险角度出发,针对新能源汽车本身及其电池、电控等相关技术、部件的生产厂商推出相应产品责任险。二是从客户作为切入点,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出专属附加险种,如以电池模组作为对象的附加险等。
其次,制定有利于新能源车险业务的优惠政策。对比而言,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保费明显偏高。参考国外的保险公司,往往会将费率优惠提供给电动车所有者,通过降低保费的方式来减少消费者的用车成本,会更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第三,倡导绿色消费。国内监管部门可倡导保险企业效仿国外市场,针对此类汽车完成优惠政策的设计工作,以便人实际使用成本得到降低。例如:可结合税收降低方式,开展新能源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免征增值税或税率设定相对较低等;政府出台专用财政补贴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的用车成本,构建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提供支持的政策体系。
第四,防范新能源车的道德风险。建议保险公司降低对新能源汽车的承保金额,对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采取比例赔偿制,即按照实际承保金额占被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零部件损坏的赔偿。若新能源汽车遭遇盗抢或是面临全损问题时,依照保险利益,由保险公司完成赔偿工作,损失补偿的最大额度需在保险利益范围以内,以防止发生道德风险。
第五,科学合理地厘定新能源车险费率。国外在厘定新能源汽车的时,其所运用的等级评价体系相对完整,综合投保人、车型等诸多信息,综合评估维保成本、此前出现状况并进行计算,进而产生针对性较强的。此种制度不仅使得投保人、保险的利益得到保障,减少赔付多、保费低等问题的发生,也可避免保费高、赔付少等现象。
在国家倡导“双碳”战略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抓手,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此,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蕴藏巨大潜力,面对当前新能源汽车保险面临的产品升级、定价革新、理赔痛点以及技术升级等诸多难题,“巩固”“优化”“创新”将成为进一步夯实车险综改成果的基础,并为后续进一步深化转型做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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