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保险,记得通知全家
公司有个90年的小伙子,03年左右吧,他跟着他妈去公司的柜台上填过一份儿健康告知。
然后很多年过去,有次大学他回家,他妈跟他说,去保险公司领钱,两三千块。拿钱回家后,他妈跟他说好像还能领几次,以后让他自己去保险公司,年纪大,她就不提醒了。
他又领了几次,后来嫌麻烦问服务人员能不能直接打卡里,服务人员说,能,他就再也没去过了。
至于这钱到底领干净没有,保险公司有没有准时打钱,现在他是一点也记不清了。
后来他找工作,去一家保险公司培训了几个月。
成功被说服,然后给自己买了一份儿重疾+两份儿年金,重疾保额15万。
这是17年的事情。
买完以后他才得知,就在几个月前,他妈也给他买了一份重疾,的,他妈是人,保额10万。
也不知道老人家搁哪买的,因为他印象中那个卖保险的阿姨,并不是中英人寿的。
就在前几天,21年的1月,因为老产品要下架,他又给自己加保了份如意甘霖,保额50万,5200。
你们算算,这小伙子身上有过多少保险。
跨过了多少年头。
他才30岁,对第一份保险就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他的还没买,以后收入条件好了,重疾可能还得加保。
他妈给他买的保险,后来也成了他出钱。
这要是没个好记性,哪记得住这么多事。要是再一个不小心,注销了某张银行卡,导致续费没续上,保险失效,那可就尴尬了。
默默失效还算是好的,有种情况更坏。
假设某天咱们发生意外,躺在ICU昏迷不醒,而咱们买的保险根本还没来得及跟家人说。
他们要是知道咱们买保险了,知道是哪家保险公司还好说,打电话说身份证号通常可以查到,要是不知道,那咱的保险很大几率就等于白买了。
因为不申请,保险公司很难知道咱们出事了。
最糟糕的,是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有时效要求。
某事故通知的时效
超过的规定时间,不是说不赔。但要是超过了《保险法》规定的索赔时效,那就真的神仙难救了。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5年,其他保险2年。
所以这回大家投保完成之后,整理下身上的,做一个表格,把家里人的保单信息都记录一下就行。整理完之后,通知全家人。
点击看大图,回家打印出来
长期保险一般都有纸质保单,把它们翻出来放在显眼地方,短期保险一般只有电子保单,可以放在里起来。
也可以关注个公众号,【中国保险万事通】。
放心关注,这不是什么野鸡公众号,这号是中国保险协会运营的,绑定身份证后,就可以查询到名下的所有保单。
但也不是所有的都能查到。
一些很早之前买的,失效的、保额很小的、新买不过1天的、港澳台的保单都可能没有收录进去。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做个表格吧。
不管从保险手上买的,还是从平台买的,刚买的,还是几年前买的,都好好找一遍。
重疾刚下架,还有些收尾工作。
大家有问题随时扫码加下面助理阿花微信。
这回咱们算是捡了一个保险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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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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