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特定条款有哪些
健康保险 2025-09-08 04:23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人寿保险的特定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保险合同的核心框架,保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权益:
1. 宽限期条款
投保人未按时缴费时,通常有30-60天的宽限期补交保费,期间保障依然有效。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赔付(可能扣除欠缴保费)。
2. 复效条款
保单因欠费失效后,投保人可在两年内申请恢复效力,无需重新投保。但复效后若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3. 不丧失价值条款
长期保单积累的现金价值归投保人所有,即使停缴保费,仍可转换为其他保单或用于贷款抵押。
4. 受益人条款
明确受益人的指定、变更规则及保险金分配方式。未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5. 自杀条款
合同生效或复效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赔付;超过两年则正常理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6. 年龄误告条款
投保时年龄错误可能导致保费调整而非直接拒赔,但若超过两年抗辩期,保险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7. 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凭现金价值向保险公司贷款,额度通常不超过现金价值的10%。
8. 不可抗辩条款
合同生效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误告为由解除合同,保护投保人权益。
部分产品可能包含特定疾病额外给付(如癌症额外赔付30%保额)、保费豁免(确诊重大疾病后免缴后续保费)等个性化条款。建议投保时重点关注免责条款和现金价值表,确保与自身需求匹配。
人寿保险的条款设计旨在平衡风险控制与权益保障,不同产品可能侧重不同功能(如养老、教育金规划等)。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产品的条款细节,可查阅合同或咨询专业人士。
上一篇:保险名人堂 保险名人堂绩优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