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保险理财 2025-09-07 02:52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一、省内转移

1. 自动合并:在浙江省内跨统筹地区(如杭州转宁波)无需单独办理转移手续,系统会自动合并参保记录。

2. 特殊情况:若需人工办理,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在线提交。

二、跨省转移

(一)办理条件

  • 需在新参保地已建立社保账户并缴费;
  • 女性≤40岁、男性≤50岁(非户籍地转入有限制)。
  • (二)办理方式

    1. 线上办理(推荐):

  •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模块填写信息;
  • 审核通过后,转移流程最长45天完成。
  • 2. 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杭州社保局开具)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
  • 转入地审核通过后,两地社保机构对接完成转移。
  • (三)注意事项

  • 失业保险金申领:符合条件者可选择在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变更发放地;
  • 缴费年限累计:转移后原缴费年限与新参保地年限合并计算;
  • 资金处理:仅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 三、政策依据

  • 《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
  • 跨省转移需遵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
  •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拨打浙江省人社服务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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