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覆盖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在4710元至23550元之间自主选择,并享受分档补助(选择低档基数者每月补贴80元)。
二、缴费标准
基数调整:2025年缴费基数下限4710元/月(全省月均工资60%),上限23550元/月(300%)。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范围为4433元至22164元(2024年标准)。
比例构成:
单位缴纳8.7%(含7.5%基本医保+1.2%生育保险)
个人缴纳2%。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8.5%。
三、待遇保障
1. 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按缴费工资2%划入,退休人员按平均养老金2.5%定额划入。
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健康体检及家庭共济等。
2.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起付线600元(与门诊特殊病种合并累计),报销比例最高95%。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取消起付线。
3. 住院待遇
起付线:首次住院800元(医院),逐次递减至零;报销比例在职78%-95%,退休83%-97%。
封顶线:基本医保14万元,大病保险叠加至50万元(报销90%)。
4. 补充保障
职工医疗互助:缴费60元/年,住院补贴100元/天(最长20天),取消免责期及定点医院限制。
大病补充保险:覆盖12万-50万元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四、特色服务
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超2000元可创建共济账户,支持跨省共济(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
异地就医:未备案跨省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五、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数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在3月31日前缴费。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访问[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或[福建省医保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