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社保查询 2025-09-19 02:46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一、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条件
1. 双方主体合法:用人单位需依法成立,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且未达退休年龄;
2. 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接受考勤、工作安排等管理;
3. 劳动报酬支付:用人单位需定期支付工资等报酬;
4. 业务关联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关键证据
• 书面材料: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证明、/服务证等
• 日常记录:考勤表、招聘登记表、工作安排通知等
• 其他佐证:同事证言、工作邮件、业务往来文件等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未签劳动合同:符合三要素(主体合法+管理从属+业务关联)即视为劳动关系成立;
2. 建筑/矿山行业:违法分包时,发包方需对劳动者权益承担主体责任;
3. 补签合同:用人单位应补签合同,协商不成可终止关系(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外)。
四、争议解决途径
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注意事项
1. 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注意保留各类工作凭证,电子证据需及时固化;
3. 建筑行业劳动者应特别注意发包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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