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诊保障
普通门诊:一档缴费成年居民、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报销比例为60%,大学生报销比例为80%。一档支付限额为800元,二档和少年儿童支付限额为600元,大学生不设支付限额。
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在社区、一、二、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80%、70%、65%;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分别为80%、65%、6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分别为90%、85%、80%。
2. 住院保障
报销比例:
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在一、二、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85%、80%、70%;
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分别报销85%、75%、55%;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分别报销90%、85%、80%。
起付标准:一、二、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部分医院为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统一为100元。
年度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普通门诊+住院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 大病保险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根据政策调整。
4. 生育医疗费保障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保障政策根据基金收支情况调整。
5. 其他便利功能
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
参保便捷: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线上办理。
注意事项
报销范围限于医保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 非本市户籍居民需持有效《山东省居住证》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