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 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需持有效件);
排除对象: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人员。
2. 基本条件:
逐级申报(初级→中级),资历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止2024年3月31日;
部分领域(如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等)需满足对应专业资格条件(如苏职称〔2021〕5号、55号文件)。
3. 绿色通道:
重大贡献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可破格申报,需2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免初级”直报中级;
职业资格对应职称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内证书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流程与时间
1. 申报渠道:
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中央驻苏单位需提交委托评审函。
2. 时间安排:
多数评审委员会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至9月,具体因专业而异:
建设工程:分批次(如3月、7月);
生物医药工程:8月25日-9月20日(无锡市);
质量工程:高级/中级申报时间不一,需关注各市通知;
评审结果公示通常于11月底至12月初发布。
三、材料要求
1. 必备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3骑马钉装订,一式3份);
、继续教育证明、业绩成果及论文(需与档案一致)。
2. 注意事项:
学术造假“一票否决”,虚假材料将记入诚信档案;
继续教育学时作为重要评审条件。
四、评审结果
通过人员名单由各评审委员会公示(如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等);
资格取得时间以评审通过日期为准(如2024年11月29日)。
建议申报人员根据自身专业查阅对应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如[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确保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