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股息红利等各类收入。
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
各项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等合理支出(如工资100%扣除,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14%的部分可扣除)。
2. 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调增项目:如超标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不超过营收5‰)、罚款等。
调减项目: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收入等。
二、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
抵免税额。
税率:
一般企业:25%。
小型微利企业(年利润≤300万、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
利润≤100万部分:实际税负5%(按25%×20%计算)。
100万<利润≤300万部分:实际税负5%(按50%×20%计算)。
特殊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等适用15%税率。
三、核定征收方式(适用于会计核算不健全企业)
1. 核定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核定所得率(行业差异,如制造业5%-15%)。
2.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小规模企业常见)。
四、案例说明
案例1:企业年利润60万,按小型微利企业5%税率计算,应纳税额=60万×5%=3万。
案例2:企业年利润250万,其中100万部分按5%缴税(5万),剩余150万部分按5%缴税(7.5万),合计12.5万。
五、其他注意事项
预缴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年度终了5个月内汇算清缴。
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用设备抵免等可在预缴时享受。
以上公式和税率适用于2024年政策,具体执行需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地方税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