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待遇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10级对应月数:
▸ 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23个月、四级21个月
▸ 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基数: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均工资的60%-300%)
2.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4级:一级90%、二级85%、80%、四级75%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5-6级:五级70%、六级60%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补足
3. 生活护理费(基金支付)
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区月均工资
大部分不能自理:40%
部分不能自理:30%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解除劳动关系时)
全国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统筹地区月均工资)
地方差异:如广东省按本人工资计算,五级10个月、十级1个月
5.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
全国标准: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统筹地区月均工资)
地方差异:如广东省按本人工资计算,五级50个月、十级4个月
二、工亡待遇标准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全国统一: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为1,083,760元)
2.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如深圳82,380元、湖北44,904元)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工亡职工生前工资,总额不超过其生前工资
三、注意事项
社保补缴: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需补缴费用并支付滞纳金,同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重赔偿: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可同时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争议处理: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维权,保留医疗记录、工资证明等证据
如需具体省份标准(如江苏、广东),可进一步提供地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