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深户14%,非深户13%
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8%
缴费基数: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6月20259元,7-12月22440元),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1-5月2030元,6-12月2130元)
二、医疗保险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单位缴费比例:6%(含地方补充)
个人缴费比例:2%
缴费基数:上限为社平工资300%,下限为60%(实际月均缴费工资5870元)
2. 住院医疗保险(二档)
单位缴费比例:0.6%
个人缴费比例:0.2%
缴费基数:统一按社平工资(8348元/月)计算
3. 合作医疗(三档)
单位缴费比例:0.4%
个人缴费比例:0.1%
缴费基数:同二档
三、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1%
个人缴费比例:0.5%
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1-7月2030元,8月起2130元)
四、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风险分0.14%-1.14%八档
个人缴费比例:无需缴纳
缴费基数:员工月工资总额,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
五、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5%(从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中划出)
个人缴费比例:无需缴纳
缴费基数:本单位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社平工资300%
补充说明
1. 深户与非深户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上存在1%差异。
2. 2017年7月起,社平工资调整为8348元/月,部分险种缴费基数同步更新。
3. 医疗保险分档规则:深户强制参加一档,非深户可任选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