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内容

社保查询 2025-09-21 01:41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条款,主要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七种情形:

1. 用人单位违约情形

  • 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工资、奖金等)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
  • 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等原因无效
  • 2. 紧急情形(可立即解除且无需告知):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 行使该权利时需注意:

  • 建议提前收集证据(如工资记录、违规制度文本等)
  •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
  • 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后,应及时向劳动仲裁或法院申请维权
  • 该条款与《劳动法》第38条(规定每周至少休息1日)是不同的法律条文,需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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