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9条的内容是什么

社保查询 2025-09-22 08:43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六种情形:

1.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技能不达标或业绩未完成);

2.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存在多次旷工、违反安全规定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因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害;

4. 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

5. 合同无效情形: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

6. 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

《劳动法》第39条还涉及特殊工时制度,允许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确保程序合法,并保留充分证据,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没有人事档案社保就白交了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toubaow.com 投保网【网上买保险】 版权所有 Power by

保险知识,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意外保险,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车辆保险,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