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内容

社保查询 2025-09-23 04:37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1. 伤残等级划分

  •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等级,1级最严重(如全身90%以上瘢痕或面部重度毁容),10级最轻
  • 1-4级属于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长期医疗护理
  • 2. 生活自理障碍分级

  • 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 评估包括进食、翻身、穿衣等日常活动能力
  • 3. 鉴定依据

  • 以器官缺损程度、功能障碍程度为核心标准
  • 综合考虑医疗依赖程度和社会心理因素
  • 需提供医疗检查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 4. 特殊情形处理

  • 工伤复发或伤情恶化可在鉴定结论1年后申请复查
  • 需配置辅助器具(如假肢)的情况会单独评估
  • 职业病致残程度与疾病严重程度直接相关
  • 5. 配套标准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同步鉴定
  • 注意事项

  • 鉴定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通常停工留薪期结束后)
  • 对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 - 鉴定费用通常350元,工伤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上一篇: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toubaow.com 投保网【网上买保险】 版权所有 Power by

    保险知识,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意外保险,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车辆保险,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