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两年带病投保

养老保险 2025-09-05 05:24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关于新保险法中"两年带病投保"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保险法》第16条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以下是关键要点分析:

1. 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时若故意隐瞒病情或重大过失未告知,且该情况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注意:

  • 保险公司需在知晓后30日内行使解除权
  • 故意隐瞒可能面临拒赔且不退保费
  • 重大过失未告知可退保费
  • 2.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核心

    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

  • 非恶意骗保(如投保时已提供部分病历)
  • 保险公司未在30日内提出异议
  • 事故与隐瞒病情无直接关联
  • 3. 常见误区澄清

  • ❌"熬过两年必赔":仅适用于非恶意隐瞒且非关联性疾病
  • ❌"等待期后即赔":需同时满足2年期限
  • ✔️保险公司已知情则必须履约
  • 4. 实务建议

  • 投保时完整披露健康状况,避免"选择性告知"
  • 保留告知凭证(如体检报告、沟通记录)
  • 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特别关注免责事项
  • 需注意,司法实践中对"重大疾病未告知"的认定存在个案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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