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配送投保平台之外订单时意外身亡,保险公司可免赔么?最高法:不能免赔
在繁华的都市中,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外卖骑手们,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安全,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关于骑手的典型案例,让人们再次关注到了这个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骑手叶某某通过美团平台接单,开始了他的首单之旅。在注册成为美团骑手的他通过福建人力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保南京公司投保了美团骑手保障组合产品保险。这份保险为他提供了高达60万元的意外身故、残疾保额。叶某某在首次接单后不久便突发脑出血,最终不幸离世。这一不幸引发了其家人与人保南京公司之间的纠纷。
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叶某某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保南京公司支付6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人保南京公司对此提出异议,他们辩称叶某某配送的是其他平台的订单,并非美团平台的订单,因此不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他们还对叶某某的死因提出质疑,试图推卸责任。
经过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审理,法院明确指出,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保险合同是否生效、事故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以及人保南京公司主张的免赔事由是否成立。关于保险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法院认定保险合同从系统扣收骑手保费之时开始生效。关于事故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问题,根据保险说明,保险期间是从骑手首次接单时起至次日凌晨1点30分,而叶某某在保险期间内因脑内出血死亡,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关于保险公司主张的免赔事由是否成立的问题,法院认为案涉保险单及“众包骑手”意外保险说明是保险公司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能履行相应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因此其主张的免赔事由不能成立。
基于以上情况,法院最终判决人保南京公司向叶某某的家属支付6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叶某某家人的一种慰藉,更是对外卖骑手权益的有力保障。它提醒我们,无论骑手在何时何地为何平台工作,他们的生命安全都应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也提醒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不得随意推卸责任。
最高法院在发布此案例时强调,外卖骑手通过外卖平台投保商业保险并支付保费后,保险合同即为生效。保险公司不能以骑手在配送非投保平台订单或事故发生时的特殊情况为由拒绝赔偿。这一强调无疑为外卖骑手们的安全保障问题再次敲响警钟,也为我们这个社会注入了更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