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保险知识 2025-09-03 07:51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1. 基本概况

  • 发布机关:中国(现银),文号保监发〔2015〕69号。
  • 施行时间:2015年10月1日,失效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被《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取代)。
  • 主要内容:共6章30条,涵盖经营条件、区域限制、信息披露、经营规则及监督管理等。
  • 2. 核心规定

  • 定义:互联网保险业务指保险机构通过自营或第三方网络平台订立合同、提供服务。
  • 经营主体:仅限持牌保险公司和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
  • 管理要求:需由总公司集中运营,确保服务质量和风险管控。
  • 消费者权益:要求互联网渠道的服务标准不低于其他渠道,保障信息安全和知情权。
  • 3. 后续更新

    该暂行办法已被2020年12月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银令2020年第13号)取代,新规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新规进一步细化经营主体范围、自营平台定义及线上线下融合业务规则。

    如需现行有效文件,可参考[中国网]或[银官网]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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