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保险委付 保险代位权的内容

保险知识 2025-09-03 08:45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保险代位权(又称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依法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责任人的索赔权利。其核心内容包括:

1. 权利来源

基于《保险法》第60条,当第三方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时,保险人赔偿后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索赔权。

2. 行使条件

  • 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且已投保相应险种(如车损险);
  • 第三方责任明确,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 保险人已完成保险金赔付;
  • 代位范围以实际赔付金额为限。
  • 3. 限制与例外

  • 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 通常排除对被保险人亲属或雇员的追偿;
  • 诉讼时效为3年。
  • 4. 实务操作(以车险为例)

  • 需提供事故证明、维修发票等材料;
  • 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向责任方追偿;
  • 若追偿失败,可通过投诉等途径维权。
  • 保险委付与代位权不同,通常指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权利转移给保险人以获取全额赔偿,多见于海上保险,但搜索结果未提供详细内容。

    上一篇:保险跳槽投行 保险跳槽到什么企业好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toubaow.com 投保网【网上买保险】 版权所有 Power by

    保险知识,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意外保险,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车辆保险,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