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就

保险知识 2025-09-03 20:44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这是由其本质特征决定的^[1][2][3][4][5][6][7]^。射幸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利义务的偶然性

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取决于未来不确定是否发生。投保人缴纳保费后,能否获得赔偿完全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

2. 风险与收益的不确定性

  • 对投保人而言:可能用少量保费换取高额赔偿,也可能得不到任何赔付
  •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能稳赚保费,也可能面临巨额赔付
  • 这种不确定性在财产保险中表现尤为明显
  • 3. 对价不均衡性

    保险合同双方承担的风险和可能获得的利益往往不对等。例如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与保险公司可能赔付的保险金之间可能存在巨大差距。

    4. 法律认可的特性

    我国《保险法》明确认可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这是保险与其他合同最本质的区别。虽然单份合同的结果具有偶然性,但保险公司通过大量保单可以实现总体平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射幸性也带来一些风险,如道德风险(骗保等),因此保险合同特别强调最大诚信原则。在人寿保险中,由于保险金给付具有确定性(只是时间问题),射幸性相对较弱,而储蓄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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