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保险知识 2025-09-04 07:47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一、参保范围

覆盖全省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雇工等。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待遇标准

1. 生育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产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合规费用。

2. 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法定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加30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 奖励假80天(工资由单位支付)。
  • 三、申领条件

  • 缴费次月即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需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可补缴)。
  • 2025年8月起,东莞等地已试点生育津贴直发个人账户。
  • 四、申领时效

  • 医疗费用:生育后3年内。
  • 生育津贴:分娩后次年年底前(部分地区延长至3年)。
  • 五、特殊群体

  • 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 职工未就业配偶仅报销医疗费用,无津贴。
  • 政策依据

  •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
  •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2024年5月发布)
  • 建议通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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