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个人部分保险个人部分由单位负担 财务如何免责

健康保险 2025-09-09 10:48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一、法律层面核心结论

1. 社保个人部分由单位承担属于变相增加工资成本,需还原为税前工资处理,否则将面临税务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任何"自愿弃保"协议均无效,最高法院明确该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

二、规范财务处理方式

1. 标准会计处理

  • 个人部分必须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过渡,不得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 完整分录示例:
  • ```text

    计提单位部分:借 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 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代扣个人部分: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贷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

    合并缴纳时:借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 / 贷 银行存款

    ```

    2. 特殊情形处理(当单位承诺承担个人部分时):

  • 必须将个人社保部分并入工资总额申报个税
  • 错误做法示例(直接费用化):
  • ```text

    借 管理费用-社保费(个人部分) / 贷 银行存款

    ```

  • 正确做法应分步还原:
  • ```text

    ① 合并入工资:借 管理费用(含个人社保总额)/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② 缴纳时区分:借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工资(代付部分)/贷 银行存款

    ```

    三、免责要点警示

    1. 税务风险:个人社保部分单独列支不得税前扣除,否则构成"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2. 基数风险:按实发工资计提社保,最低基数缴纳可能被认定偷逃社保费

    3. 协议风险:所谓"免责协议"不能对抗法定义务,社保纠纷中企业仍需担责

    4. 商业保险:单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实名计入工资薪金,按月限额扣除

    四、合规建议

    1. 严格区分单位/个人承担部分科目核算

    2. 确保缴费基数与实发工资一致

    3. 代扣款项后的实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4. 股东个人社保由公司承担需明确为福利性质并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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