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浙江省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保险理财 2025-09-11 06:45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2.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3.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4. 人工流产定额标准为84元,引产为252元(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妊娠3个月以内病理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2. 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以流产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
三、其他待遇
1.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元(仅限女方)
2. 报销比例:女方生育保险可报75%,男方50%(仅限第一胎)
3. 超出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需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1. 需连续参保满6-12个月(各统筹区要求不同)
2. 需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3. 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婚、超生等情况不予报销)
注意事项:
1. 生育津贴发放期限不少于98天
2. 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
3. 建议手术前向单位HR或社区计生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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