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汽车保险 2025-09-05 01:50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1. 合同订立原则

  • 自愿订立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十一条,保险合同需双方自愿达成一致。
  • 诚信原则: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保险人对免责条款需明确说明,否则条款无效。
  • 2. 赔偿责任依据

  •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在收到赔偿请求后10日内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额外赔偿。
  •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需在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但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除外。
  • 3. 免责条款效力

  • 保险人未明确提示的免责条款无效,例如限制非医保用药或按责任比例赔付的条款。
  • 法院会审查保险人是否履行说明义务,未履行则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 4. 纠纷解决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代位求偿权等问题的裁判标准。
  •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保险人需及时核定并一次性要求补充材料。
  • 5. 其他注意事项

  • 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可指定或变更,保险金不参与遗产债务清偿。
  • 格式合同条款需显著提示,否则可能无效。
  • 若涉及具体纠纷,建议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与《保险法》综合分析,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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