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长春市农村社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具体信息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缴费标准
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2024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2025年度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2. 困难群体资助政策
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孤儿。
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缴费时直接减免)。
财政补助:低保对象由市、区财政各补助70元;其他困难群体由市、县(区)财政各补助70元(需先缴费后补)。
3. 参保范围
长春市户籍城乡居民、在校学生、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等。
4. 缴费方式
可通过“吉事办”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银行窗口或办税服务厅缴纳。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 缴费档次与补贴
共有7档:200元至2000元不等,对应补贴40元至170元(如缴200元补40元,缴2000元补170元)。
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代缴100元/年。
2. 财政补助资金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下达,其中中央补助5109万元,省级补助1289万元。
3. 断缴补缴
允许补缴中断年度费用,但不享受补贴。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 补贴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补贴。
2. 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费的50%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办理流程或材料,可参考[长春市人民官网]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