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 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
健康保险 2025-09-15 13:27www.toubaow.com网上买保险
1. 双务有偿性
保险合同双方互负义务:投保人需缴纳保费,保险人则在约定事故发生时承担赔付责任。这种对价关系体现在车险中,如交强险强制缴纳保费换取基础保障,商业险则按需选择险种与保额。
2. 射幸合同属性
赔偿与否取决于不确定的交通事故,例如第三者责任险仅在碰撞第三方时触发赔付,车损险也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情形。
3. 格式条款特性
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拟定,车主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例如商业险主险(车损险、三者险等)和附加险(医保外用药险、涉水险等)的组合方式已由示范条款确定。
4. 最大诚信原则
投保时需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如新能源车三电系统)和驾驶人信息,否则可能影响理赔。健康险中的健康告知同样适用于车险中的特殊条款。
5. 法律文件形式
包含五种法定形式:
实务建议:签订合同时需重点核对保险责任范围(如新能源车专属条款)、免赔条款及批改流程,商业险推荐"交强险+三者险200万+车损险+医保外用药险"的基础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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