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安排
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1月至3月,评审工作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按照备案时间灵活安排。
二、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需在职在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及受处分影响期内人员不得申报。
职称资历年限计算:
2021年及之后获职称者,资历年限从下一自然年1月1日起算;
2020年及之前获职称者,资历年限从评审年度1月1日起算。
2. 特殊政策:
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满足工作年限(如本科10年、硕士7年、博士2年)可直接申报副高。
基层人才:在粤东粤西粤北或基层连续工作4年且考核合格者,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援派人员:援外医疗队队员、东西部扶贫协作人员等可免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
三、评审方式
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需先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
其他系列(如农业、体育科研等):一般采取评审或考核认定方式。
四、材料要求
继续教育需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论文、科研项目等不作为硬性门槛。
五、申报途径
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逐级申报,社会办机构按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权限申报。
广州、深圳、东莞部分职称由当地评审委员会负责。
六、专业分类
卫生系列:含临床、药学、护理等104个考试专业。
农业系列:分农学、园艺、畜牧等,副高对应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等。
体育科研:设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具体专业申报条件可查阅对应领域的改革实施方案,如《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