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流程及材料
一、劳动仲裁流程
1. 提交申请
需在权益受损后1年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受理。
2. 立案受理
若受理,被申请人需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不影响程序进行。
3. 庭前准备
仲裁庭通常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1名),优先尝试调解。
4. 开庭审理
开庭前4天会通知时间地点,双方需进行陈述、质证等环节。
5. 裁决与执行
裁决后15天内可向法院起诉;若未起诉,裁决生效后需履行,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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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申请书 | 一式三份,需明确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 |
| 身份证明 | 劳动者需(原件备查)。 |
| 劳动关系证明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 |
| 用人单位工商信息 | 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 |
| 其他证据 | 如欠薪记录、沟通录音等,需形成完整证据链。 |
|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 | 需注明委托事项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
注意事项
如需申请书模板,可参考[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现用模板)]。